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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供稿:财审处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5日  ‖  查看1077次  ‖  

        

     

    一、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九)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利规划。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拟订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负责重要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组织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

      3.指导、监督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对重要河道湖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4.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道、水库、湖泊的治理和开发,拟订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市直管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审批并监督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含占用水域项目);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和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低丘红壤的治理。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处理,协调、指导县区重大涉水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的处理;协助市行政执法局做好城市河道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相关工作。

      6.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

      7.指导、监管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承担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按分工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及有关标准,拟订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9.指导水文工作。指导、监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网站建设和管理,指导对河道、湖泊、水库和地下水水量、水质的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0.开展水利科技等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1.指导、监督市级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建议。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水利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市防汛防旱办公室、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文站、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市环湖大堤管理所和市老虎潭水库水源地管理处决算。

    二、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7,109.0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19.46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及省补项目支出追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04.75万元,占总收入94.31%,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09.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90.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18.86万元),占91.56%;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58.22万元,占2.2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7.50万元,占0.5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14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77万元,占56.70%;项目支出2,661.82万元,占43.3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5,120.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40.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62.0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3.74万元,项目支出2,661.8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8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0.95万元,其他各类资金支出218.4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15.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073.46万元,增长19.0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及省拨项目支出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8.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9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34.05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以及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保障的支出本年度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28.2万元,支出决算为5,58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绩效考核奖追加。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8.77万元,2017 年决算为11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6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福利费当年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14.96万元,2017 年决算为21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当年养老保险缴费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86.01万元,2017 年决算为20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3.25万元,2017 年决算为为9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5.17万元,2017 年决算为6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当年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56万元,2017 年决算为为147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绩效考核奖追加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18.12万元,2017 年决算为29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32.7万元,2017 年决算为53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08.67万元,2017 年决算为57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4万元,2017 年决算为为11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基本工资调增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95.15万元,2017 年决算为45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清算追加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 年决算为为38.13万元,决算数大于(或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结转至本年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0万元,2017 年决算为7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515.40万元,2017 年决算为为134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跨年实施,结转至下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1.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8.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3.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01.53万元,2017年决算为34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省补资金项目追加。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53万元,支出决算为49.74万元,完成预算的5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90.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35万元,完成预算的8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31万元,完成预算的35.8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97万元,增长47.2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4.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参加现代水利技术交流及浙商回归项目洽谈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由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度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7.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8.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三县及相关兄弟地区水利部门考察交流及检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由政府性基金支出的公务接待费本年度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9批次,累计1,51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8.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3.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35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开支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九)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全部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346.02万元,实际支出2276.26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所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优良。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湖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环城河大市河长效管理”项目预算安排110万元,实际支出109.59万元。经评价(自评),该项目依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第291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环城河长效管理责任单位》抄告单(湖办2005年第365号)抄告单精神,由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负责承担我市城区大市河长效管理、保洁责任。项目实施管理制度为湖州市中心城市河道保洁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大市河和环城河共计27.83公里河面日常保洁,配备专用打捞船只,安排专业人员每天进行打捞河面和河道岸坡及河滩的漂浮物,确保河面和河道岸坡常年卫生洁净;同时,负责禁(限)船只在该河段航行等长效管理工作。完成绩效情况优良,确保河面和河道岸坡常年卫生洁净,提升城市形象。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水利局本级以及所属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市防汛防旱办公室、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和市水政监察支队4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14万元,比上年度增 加20.85万元,增长16.5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水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6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市水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 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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