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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水利防汛工作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09年6月1日  ‖  查看442次  ‖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水利防汛工作


        日前,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法根、副主任任金娥、杨林官及县人大农环资工委、办公室等负责人专题视察该县水利防汛工作,常务副县长罗国建及水利、气象、国土、财政、建设、交通、农业、林业、防汛办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来到筏头乡水库移民安置工程、阜溪小流域治理工程、洛舍大闸下游河道工程等地,现场察看了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听取了县水利局关于今年防汛形势、前阶段水利防汛准备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汇报,同时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察看实情、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视察组对该县水利防汛工作表示满意,并要求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防汛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防汛监督,做到再检查、再整改、再落实。
        朱法根主任对县政府及水利部门工作务实、责任落实、备汛扎实表示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要深入宣传,增强意识。就是要深入宣传“一法一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防洪条例》,深入宣传贯彻“一法一例”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深入宣传,增强法律意识、水患意识、民本意识三种意识;二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就是要贯彻落实“一法一例”,落实防汛抗洪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防汛工作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防指成员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三是要严格监督,确保实施。就是要依法严格监督,确保“一法一例”实施。县人大农环资工委及其县人大常委会要严格依照《监督法》,对《防洪法》和《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加强法律和工作监督,确保《防洪法》和《防洪条例》在该县的正确实施。

        来源:德清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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