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水利局创新机制,积极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源头防腐工作
为不断改进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德清县水利局从水利工程建设的重点环节入手,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一个办法”,“建立了一个组织”。
“制定了一个办法”,即研究制定了《德清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凡建安工程投资5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新、扩、改建农村水利工程(主要包括防洪除涝、节水灌溉、水土保持、小型农田水利等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程序上,对项目规划、项目立项、初步设计、项目审批、施工设计、招标投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在招标投标上,规定了对建安工程投资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必须进县招投标中心;50万元以下的,进入各乡镇招投标中心;业主不具备自行招标资格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投标代理中介机构进行招标。
“建立了一个组织”,即以县水利学会名义,成立了水利项目专家咨询组,对水利项目建设规划、工程设计及变更、建设投资、项目施工等阶段和环节进行专家组会商,探讨其合理性、必要性和科学性,并形成书面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专家意见。在《德清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中还着重规定了在施工阶段,业主应加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不得随意更改建设内容、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确需变更的,变更方案须报水利部门批准。
《德清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水利工程专家咨询组的建立,进一步规范了该县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加强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效控制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充分发挥了财政性投资的最佳绩效,保证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遏止了工程建设项目源头腐败。
来源:德清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