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河长管理制,保护水生态环境
-——长兴县河道整治及长效保洁又添新举措
为有效开展河道水面保洁工作,保护河道清淤成果,长兴县创新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年初率先在水口乡和夹浦镇实行“河长”负责制,由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属地主要河道的河长,各行政村为协管单位,责任到人。“河长制”将河道长效保洁列入河长的政绩之一,并让“河长”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
8月以来,长兴县围绕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拳出击,动员全县力量,全力开展“清水入湖”行动,着力改善该县重点入湖河流水环境质量,即利用今明两年时间,对合溪港、长兴港、杨家浦港和夹浦港四条入湖主要河流及支流进行整治。该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清水入湖行动”领导小组,并对四条入湖主要河流实行“河长”负责制,4名副县长分别担任河长,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这些部门和乡镇的一把手为责任人,牵头协调责任河道整治工作。同时,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将水环境质量纳入年度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水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长兴县清水河道工程建设及长效保洁工作的累积效应已显现,沟通了水系、加固了堤防、美化了环境、提高了生产条件、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构造人水和谐的社会环境。去年以来,省人大、省民盟、省水利厅等领导先后视察长兴清水河道工程,对该县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予以肯定。该县曾在2005年和2007年两次被省厅评为“全省河道保洁长效管理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