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水政监察大队开展建材生产企业码头专项整治活动
日前,德清县水政监察大队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县建材生产企业码头专项整治活动。
此次码头整治活动,将使该类运输码头的设置合理化,建造使用合法化,管理规范化,确保水利工程、水环境的安全,确保河道行洪和蓄滞洪功能。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至10月底基本完成。整治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一是开展调查摸底。进一步摸清全县范围内所有建村生产企业运输码头的基本情况;二是登记造册,存档入户。将根据《湖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湖州市涉河涉堤(占用水域)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水发[2008]44号)文件精神,对各运输码头重新登记造册,其中未审批的码头需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已审批的码头,经审核后,重新登记存档。三是查处违规违章建造码头行为。对擅自扩大码头规模、改变码头结构、变换码头位置、随意建造码头及附属设施等违规违章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整治活动主要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广泛宣传。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开展这次码头整治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打造平安德清,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是依法治县、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二是突出重点。专项整治要着力解决业主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码头;业主违规违章搭建的码头;闲置无人管理的码头;对水利防洪造成严重影响的码头及其他违反水利有关法律法规行为。三是明确职责。按照整治工作目标和部门工作职责做好依法行政和督促检查工作。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各种违规违章搭建的运输码头的行为,严格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规范码头秩序。四是依法行政。在整治工作中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调查情况,全面准确地掌握一手资料,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整个整治活动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整治活动依法、规范、平稳和有序地开展。
通过对各建材生产企业运输码头的专项整治活动,必将进一步规范全县建材生产企业码头的设置、运行和管理,合理有序地利用有限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建设。
德清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