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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孝丰水电站获得“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供稿:  ‖  来源:徐浩   ‖  发布时间:2007年8月23日  ‖  查看349次  ‖  

    安吉孝丰水电站获得“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安吉县孝丰水电站获得了由省公安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联合授予的“2006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几年来,孝丰水电站综治小组在上级党组织和本部门党支部的领导下全面开展创建治安安全示范单位工作、接受孝丰镇及派出所的指导,以深化“平安安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促进单位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建设,积极宣传《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让每位职工都熟知《条例》并认真贯彻执行。对单位治安安全工作,孝丰水电站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检查,工作成效显著。电站还同时注重同沿渠周边地区的关系处理,发现问题主动同渠道沿线农民进行协商,为孝丰电站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悉,近年来,凭借出色的工作成绩,孝丰水电站还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多次被省、市、县评为治安先进单位,十余人次被评为治安先进个人。

                                                 安吉县水利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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