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全面完成水功能区界碑埋设工作
开展水功能区划分是我县全面贯彻执行《水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基础工作。2005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水利厅、省环保局《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安吉县水利局对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规定安吉县水功能区域内进行的开发利用及涉水相关活动,不得影响功能区及周围其它功能区的使用功能和目标水质的实现。并于今年5月份开始出资3万余元,埋设安装了省水利厅统一制作的36套水功能区界碑,认真划定了水功能区域。通过狠抓进度,于6月初全面完成了界碑的确立工作。
水功能区的确界立碑为安吉县规范水功能区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增强全民关注水资源、保护水资源意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宣传作用。将有效推动安吉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功能区管理工作,对于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安吉县水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