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意识 落实责任 确保安全
——长兴县水利局四项“强化措施”保安全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按照“管水利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管理原则,县水利局进一步健全组织,突出重点,领导身体力行,建立健全台帐资料,以四项“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络。成立了以陈峰局长为组长的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职能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目标责任书中加大了奖励和处罚力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管理工作。今年已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2次,主要内容传达贯彻县、市局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安全工作。
二是强化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从2月中旬至3月底开展了严实的防汛防旱汛前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防汛工作责任制。对重点水利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乡镇和部门在汛前进一步抓好落实。对防汛仓库由局领导带班巡查了5次,对全县34座小(二)型以上水库进行3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并落实长兴县小型水库巡查人员,落实责任,防办进入24小时值班,确保今年安全度汛。
三是强化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该局相关科室都制订了安全生产的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的责任进行了层层落实、分解到人,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和任务,推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落实。
四是强化安全培训,加强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把管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牵头,已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达86人次。同时已对乡镇水利专管员,重要堤防和小型水库巡查人员进行轮训,达260人次,并经考试合格。对全局驾驶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做到人人了解安全,营造“人人都来重视生产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长兴县水利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