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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吉县水利局积极推进水价调整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供稿:  ‖  来源:徐浩   ‖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26日  ‖  查看637次  ‖  

    安吉县水利局积极推进水价调整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今年,安吉县对县城供水价格进行分类与调整,推进全县水价调整,积极建设节水型社会。
        县水利局会同县建设局对县城供水价格进行调研,并形成水价调整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10月19日由县发改委主持召开了县城水价调整听证会,邀请县人大、政协、纪委、审计、消费者协会、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代表等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通过深入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水资源费标准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与会人员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水资源费征收太低,不利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资源保护,不利于水管单位的良性发展,对用户终端水价调整表示理解,对目前用户承担的水利工程水价从0.04元/立方上调到0.17元/立方和水资源费从0.02/立方调整到0.08元/立方没有异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听证会报告和调价报批程序上报审批, 11月29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安吉县递铺镇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调整后的用户终端水价分类和标准分别是:一、居民生活用水1.70元/立方;二、非经营性用水2.60元/立方;三、经营性用水分:一般工商业3.60/立方;(二)化工、制革、印染、电镀和制药等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的工业为4.2元/立方;特种行业(指浴室、足浴、洗车等)用水为4.80元/立方。
                                           安吉县水利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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