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赋石水库灌区农业水费实行由财政转移支付
近日,经安吉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该县赋石水库灌区农业灌溉水费由县乡(镇)两级财政转移支付。这一办法的出台,改变了以往农业灌溉水费直接向用水户收取的模式,它是安吉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将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起到积极作用。
赋石渠道建于1976年,1993年底建成通水,保证了孝丰、皈山等五个乡镇及省南湖林场灌区水源,使该粮食产区受益。2004年,由水利部、国家农发办立项进行了全面改造。成立于1994年的渠道管理处主要负责干渠运行维修、灌溉防洪和水费收缴。由于带有明显的政府行为,没有建立有效的水费计收督促执行措施,沿渠乡镇群众“水是商品”意识不强等原因,使得有些乡镇村、农户用水少交费或不交,水费计收难度大,资金短缺造成渠道维护困难。
据了解,通过灌区农业水费实行由财政转移支付之后,有利于调动灌区农民粮食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增收。同时,也有效解决了渠道管理单位水费收取难,渠道维护资金不足的矛盾,为渠道管理单位科学、合理地调配水资源,更好地为灌区农业生产服务,推动新农村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安吉县水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