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防洪圩堤加固工程全面完成区级验收
为提高我区河道堤防防洪能力,完善水利工程保安措施,根据市水利局湖水发[2005]5号、10号、27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今年我局对辖区范围内坍塌严重、危及安全度汛的12.37公里防洪圩堤进行应急加固。经过近三个月时间的精心组织和紧张施工,克服任务重、工期紧、要求高等实际困难,于5月底全面并超额完成建设任务,共完成防洪圩堤加固12.625公里,占计划的102%;总投入资金433.22万元,其中自筹资金61.82万元,目前已全部通过组织验收。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我局多次组织召开有乡镇分管领导和业主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参加的防洪圩堤加固工程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湖水发[2005]5号文件和《吴兴区防洪圩堤应急加固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同时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各乡镇均能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招投标,并邀请乡镇纪检等有关部门参加,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招标中,各乡镇大多能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选择具有相关水利工程施工经验、具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作为标段施工单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强化管理,严格验收。工程质量管理上,我局委托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我区防洪圩堤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我局的领导和技术人员经常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由于加强了工程建设管理,所以我区的防洪圩堤加固工程质量基本上全部达到设计要求,经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评定,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等级,合格率100%。对于市拨的工程建设资金使用,我局实行专户存储,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工程开工建设后,预拨20%;完成总工程量的50%以上后,再拨给30%;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市局抽验后拨清余款。同时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工程竣工和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及时提供财务决算报告和竣工审计报告。工程完工并经过各乡镇初验合格后,由我局和区财政局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工程的各标段逐项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验收小组根据我局下达的工程计划,对各乡镇完建工程的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工程量、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等逐项进行检查,尤其对完建工程的长度认真进行实地丈量。通过检查,各乡镇均能按批准的建设计划内容组织实施,完建的工程长度达到或超过计划长度要求,砌石护岸和标准堤防建设基本满足设计要求。
通过今年我区防洪圩堤加固工程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我区防洪圩堤的防洪压力,提高了危险圩堤的安全度,为今后的安全度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吴兴区水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