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确保度汛安全
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在兰溪召开



参观现场

乱弃渣严重,成了“千岛湖”

整治后,重现整洁江面
河道采砂直接关系到河道行洪、堤防及建筑物的安全。主汛期将至,为了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确保河道度汛安全,4月22日,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会议在兰溪召开。我厅褚加福副厅长、水利部建管司河道处雷俊荣处长、金华市程子林副市长等参加会议。省河道管理总站严齐斌主任作关于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省河道管理总站方自亮副主任主持大会。
据了解,近几年来,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发挥河道的综合功能,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都非常重视,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是,部分地方违法采砂现象仍较为突出,近堤采砂、超深采砂时有发生,弃渣乱堆现象较为严重,阻碍了河道的行洪,造成河道行洪不畅。我厅从去年9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本次会议主要就是总结交流各地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果,探索进行河道采砂的长效管理机制,从而进一步规范我省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省各地在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市场化管理运行机制创新、专项执法活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杭州、宁波、富阳等地已经制定了河道采砂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河道采砂的主管部门,并对河道采砂许可证制度、河道采砂的可采区、禁采区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采砂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监督和管理办法。在管理机制上也有突破,全省大部分市、县已经实现了河道采砂权的拍卖,加强了河道采砂的量化和科学化管理。金东区专门针对砂场发包,制定了拍卖程序,很好地协调了各方利益,规费收入得到大幅提高。不少市县还变废为宝,开发河卵石加工细砂项目,兰溪市已创办河卵石加工企业9家,年加工河卵石80万方,走出了一条弃渣处理的新路子。各地加强领导,有序推进,通过这次专项执法活动,共查处无证采砂和不按批准作业方式采砂400余处,清理弃渣总方570万立方米,河道乱弃渣现象得到一定的遏制,河道的行洪能力得到了明显提高。
会议强调:河道采砂管理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责,也是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法律责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从确保防洪安全和河道行洪畅通的前提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河道采砂管理的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理顺河道采砂的管理体制,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及职责;要综合考虑防洪、航运安全、河势稳定和生态环境的要求,坚持开发和保护相结合的科学发展观原则,制定采砂规划,强化管理措施;要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许可的招标、拍卖工作,探索采砂管理的新机制;要明确具体负责河道采砂的专门管理机构和职责,并及时落实管理人员、执法装备和管理经费等;要建立河道采砂现场公示制度、河道采砂单位和个人信誉管理机制、弃渣清理保证金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整顿采砂秩序,对乱挖滥采造成河道行洪障碍的要严肃处理,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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