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召开
加强交流,统一认识:学习贯彻好行政许可法
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9月21日在杭州召开,会议通报了我厅对水行政许可的清理情况、厅审批中心运转工作情况,并就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学习交流。厅政策法规处潘田明处长主持会议,有水行政许可职能的厅相关处室(中心、总站)、直属单位、各市水利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黄建中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以来,省厅对水行政许可的清理情况。我厅主要是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水利条款,水行政许可事项,水利收费项目,水行政许可主体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通过清理,理清了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水行政许可职责。据悉,目前,省水利厅赋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等24项行政许可项目,另外,省钱管局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有2项,省围垦局有2项。除去重复的,共计26项。与会代表还就实施主体与审批中心、责任机构之间的关系,省、市、县三级审查的相关问题,行政许可事项与审批权限问题,强化服务、提高效率与依法服务的关系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厅办公室副主任陈书锋介绍了厅审批中心运转工作情况。审批中心作为水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的对外窗口,成立的两三个月来已受理审批事项39项,目前已办结的有31件。审批中心采取了编写审批项目示范文本、重大项目听证、原始材料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等措施,立足服务,规范运作,得到了较多好评。
政策法规处钱燮铭副处长就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做了具体说明解释。目前,我厅已经制定出台的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包括统一受理水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水行政许可决定制度,水行政许可审查、决定制度,水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水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归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