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办传达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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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27日,南水北调办召开机关处级以上党员会议,传达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南水北调办党组书记、主任张基尧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南水北调办的反腐倡廉工作。在会上,张基尧主任代表办公室党组表示,要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张基尧同志指出,最近,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南水北调办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自觉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中央纪委3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水北调办工作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实际,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水平。
张基尧同志强调,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增加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员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做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要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张基尧同志要求,要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抓好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央纪委3号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以党组成员和司领导班子成员为人员监督重点,以工程建设中征地移民、招标投标、设备采购和资质准入等为工作监督重点;要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要发扬民主,加强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保证工程建设各项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会上,张基尧主任传达了中央纪委3号文件,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孟学农传达了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机关各司副处级以上党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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