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管理
  • 防汛抗旱
  • 水政水资源
  • 水生态文明
  • 政务公开
  • 业务专题
  • 水利视频
  • 政务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水利要闻
    湖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省级复验(组图)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09年6月11日  ‖  查看588次  ‖  

    湖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通过省级复验


        6月9日,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编委办、省水利厅等部门组成的水管体制改革省级复验小组,来湖州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复验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水利厅水库管理总站副主任卢健国主持。
        复验小组听取了沈志华局长对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对我市水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湖州市水管体制改革启动早,行动快,各部门团结协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亮点纷呈,政策推进有力,消除了以往水利工程管理中不合理的障碍,为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经验。经过认真讨论,复验小组一致认为:湖州市水管体制改革符合《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的要求,《县区水管体制改革方案》符合要求;分类定性准确,定岗定编合理;“两项经费”落实,改革成效明显;市本级直管工程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率先通过水利部验收,新建水管单位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到位,水价调整基本到位;管养分离和内部改革积极推进。
        同时,复验小组进一步指出,水管体制改革成果来之不易,部门间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及时加强沟通联系,争取继续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要充实管理单位技术力量,保障工程管理关键岗位技术人员要到位;要切实落实公益性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进一步落实改革有关政策和制度,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考核,不断促进管理人员责任意识。
        下午,省级复验小组对长兴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抽验,一致认为,长兴县水管体制改革工作领导重视,“两费”落实,分类定性准确,资料齐全,符合《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验收办法》的要求,同意市级验收意见。

        来源:水管处 

                  
    上一篇: 廉政督查组来大钱港组织召开座谈会(组图)
    下一篇: 我局召开全市水利服务业统计工作会议(组图)
    版权所有 湖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2-2667910 网站地图
    浙ICP备10016985号-1    公安备案号:33059102000029 网站标识码:3305000011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当前在线 人 今日访问IP: 个  
    .MSSQL版本TM
    微 信
    微 博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Pow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