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五部门联合下文加强农村机站设施安全防范
为加强农村机站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农村机站防盗、防窃能力,德清县公安局、水利局、供电局、财政局、质监局五个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农村机站设施安全防范建设工作,计划在全县各类排灌机站中安装防盗报警器,预计到12月底将全面完成机站防盗装置安装工作。
农村机站水利设施安全防范建设标准由该县公安局、水利局共同制定,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和完善,各行政村、社区落实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为推进该项工作的开展,该县对农村机站安装防盗报警系统按实际造价的50%进行补助,每座机站县补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个行政村、社区报警控制系统补助1000元。并出台了新建机站防范标准,要求从明年开始,所有新建和改造机站都必须将防盗设施纳入工程概算。同时,将机站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序列,促进长效建设。
来源:水管处、德清县水利局
附录:
德 清 县 公 安 局
德 清 县 水 利 局
德 清 县 供 电 局 (意见)
德 清 县 财 政 局
德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德水发[2008] 20号
关于加强农村机站设施
安全防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平安德清”创建精神,加强农村机站安全防范工作,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提高农村机站防盗、防窃能力,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现就农村机站设施安全防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平安德清”为抓手,以规范建设标准为内容,以落实管理防范责任为重点,全面运用人防、物防和技防手段,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机站等水利防汛基础设施的防盗、防窃能力,努力营造农村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治安新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农村机站设施的日常管理防范责任;
(二)确定并实施新建机站设施安全管理的物防标准;
(三)对全县各类排灌机站设施推广有关技术防范设施;
(四)制定落实有关设备的防范管理制度;
(五)建立年终考核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机站防盗报警系统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决定建立县农村机站防盗报警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局、县财政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单位。县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县水利局),负责日常指导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机站产权。农村机站属村级具体所有;强化完善农村机站产权租赁承包责任制,落实机站承包经营者防盗经济责任制,提高管理者责任意识。
(二)制定机站设施安全建设标准。根据管理需要,统一安全防范技防标准,加强技防手段,提高技防能力。计划在全县各类排灌机站中安装防盗报警器,实施时间从今冬开始,到2008年12月底全面完成机站防盗装置安装工作。
(三)落实农村机站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县补政策。按实际造价的50%补助。由于目前市场机站防盗报警系统品牌较多,单价高低相差悬殊。每座机站防盗报警设施县补标准最高不超过500元,每个行政村、社区报警控制系统补助1000元。
(四)出台新建机站防范标准。新建机站要严格按照防范统一新标准建设,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计划从2009年开始,所有新建和改造机站都必须统一将防盗设施纳入工程概算。
(五)完善年终考核制度。按照建设“平安德清”的考核要求,将机站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序列,促进安全防范设施长效建设。
五、职责分工
农村机站水利设施安全防范建设标准由县公安局、水利局共同制定,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实施和完善,同时督促各行政村、社区落实农村机站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在实施中,要采取分工合作,协同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公安局:由派出所负责报警信息的接受、出警工作,严厉打击盗窃活动,确保水利防汛设备安全运行。
(二)县水利局:负责制定机站日常管理制度、机站年底考核标准以及技防设施推广计划,做好技防产品的推广工作,掌握有关安装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三)县供电局:负责制定机电力设施管理制度,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机站防盗包系统的资金筹措和管理。
(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机站防盗报警系统的产品质量监督。
(六)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机站安全防范建设标准,组织实施技防设施安装、运用和管理,并做好机站技防设施建设的考核工作;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农办负责技防设备一安装、业务人员操作技能培训和设备后期维护,并做好有关设备性能、应用效果的宣传工作,推进该技防设备的安装、使用和推广。
(七)村民委、社区:负责安装机站防盗设备的实施工作,落实机站承包管理员责任,使其加强报警器的日常管理,正确掌握和使用报警控制器,尽量避免无效报警发生;发现报警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厂家)进行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六、项目验收
机站防盗报警系统安装完毕,进行试运行2个月后,防盗设备运行正常,由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初验合格后,申报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方法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抽验面不少于60%,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防盗设备移交管理单位使用,县补资金兑现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农村机站技防设施建设是完善提高机站建设标准,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和有效遏制农村机站设施盗窃案件发生的有效举措。因此,各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和县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按照各自担负的职能任务,落实人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以确保农村机站技防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要按照有关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具体落实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同时,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机站技防设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齐心协力,紧密配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努力整合各类资源,为农村机站技防设施建设创造有利条件,确保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为构筑农村机站技防设施平安,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