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开展水利统计数据自查工作
根据省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统计数据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近日,市水利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07年水利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各县区水利局和基层建设单位对各自统计工作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我市水利统计数据填报基础扎实,填报依据充分,填报过程规范,未发现统计数据漏报、漏填、错填问题,未发现编造、伪报、瞒报、冒报、拒报、迟报等现象,2007年水利综合统计年报等有关统计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我市水利建设的成就。
近年来,市水利局按照《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水利统计工作,严格执行报表制度,注重逻辑审核,努力提升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依法统计。一是加强领导,精心布置。每年召开全市水利统计工作会议,对综合统计年报、基建年报等报表填报工作作全面布置和安排,会上对每个统计指标作详细解释,对重要指标进行重点讲解,使统计指标概念清晰明朗,便于操作。二是逐级审核,严把质量关。统计报表在各县区水利局和各建设单位填报的基础上,与上年度报表进行认真比对,寻找差距,查找原因,严格把好初审关,努力从源头上避免错填、漏填等重大失误;组织专业人员对上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从指标与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着手逐一排查,正确处理历史数据与现实状况的关系,尽可能查找数据来源,避免出现伪造、虚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在省厅组织的集中会审中,从统计软件逻辑审核角度综合考虑数据质量,确保数据质量万无一失,为我市统计数据质量把好最后关。三是规范方法,加强培训。水利统计工作实行办公自动化,统计台帐清晰健全,统计手段以普查为主,辅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手段进行,利用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建立数据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全市水利统计从业人员除了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外,还通过统计局、水利学会等机构和组织进行教育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统计专业队伍的综合素质。
规计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