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顺利通过审查
2008年3月13日,《长兴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顺利通过了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和市建设局的联合审查。
湖州市发改委会同市水利局、市规划建设局在长兴县组织召开了《长兴县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下简称《规划》)审查会,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湖州市环保局、国土局、卫生局及长兴县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了专家组评审意见。
会议一致认为,《规划》内容详实,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基本达到了《浙江省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导则》的编制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健康的需要,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促进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和管理,推进城乡水污染防治,合理配置饮用水水源和规划供水工程布局,完善饮用水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保障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能力,编制《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供稿人:计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