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总站来我市检查中央财政
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
3月12日~13日,省水利厅农村水利总站吴加宁高工一行在市水管处人员陪同下,赴安吉、长兴、南浔、吴兴等地实地检查了新丰灌区、洪桥灌区、新庙里灌区和织里灌区等2006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实地检查,认为湖州市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进展较快,通过改造后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为迎接水利部抽查,要求各县区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要抓紧时间验收,并对我市灌区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以及改造后的运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引导农民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小型水源、渠道、机电泵站等工程设施的新建、修复、续建与改造,对建设项目的材料费、设备费、机械施工作业费等给予补助。
我市自2005年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项目以来,已实施完成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8处,完成投资1869万元,受益行政村10个,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改建泵站50座,修建渠道108.5公里,清理引水渠道11.1公里,新建涵洞5座,配套渠系控制设施34处。2007年我市实施的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预计今年10月底基本完成。
供稿人:水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