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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厅出台四方面十三条政策措施支持湖州市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水利建设
    供稿:  ‖  来源:徐浩   ‖  发布时间:2006年8月23日  ‖  查看374次  ‖  

        省厅出台四方面十三条政策措施

    支持湖州市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水利建设

       日前,省水利厅发出《关于支持湖州市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水利建设的复函》,大力支持湖州市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水利建设和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省厅大力支持湖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特别是老虎潭水库、合溪水库和大钱港整治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最近,在听取市水利局提请支持湖州市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水利建设的专题汇报和多次联系后,省厅党组就此作了专题研究,并在广泛征求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具体支持政策。
       该复函内容主要涉及4个方面,13条支持湖州市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水利建设政策措施。一是积极支持和推进湖州市骨干水利工程建设,支持、帮助建设大钱港整治工程、长山河延伸扩大工程及做好长兴平原圩区整治、西苕溪综合治理前期工作、千库保安工程和水利信息化建设。二是大力支持湖州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帮助落实老虎潭水库、合溪水库省级资金,向国家争取二轮治太投资补助政策。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湖州市“十一五”期间改善45万农民饮用水条件。支持全市开展水源地保护和生态治理工作。三是加大扶持力度,以多种形式支持和鼓励湖州市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把湖州市列入全省清水河道建设重点区域和村级河道建设示范区,加大对小型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等。四是加强协调和技术支持,支持湖州市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水利建设,组织专家对此开展调研,帮助培养干部,扎实地为湖州市新农村建设提供应有的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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