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水利安全生产工作


7月7日,全市水利安全生产会议在市水利局七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各县(区)水利局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会上,各县区水利局和局属各单位与会人员汇报交流了上半年安全生产总结情况。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人员传达了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水人[2006]29号)、《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浙水建[2006]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水建[2006]45号)和《关于丽水市五一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大坝土建标段“5.18”重大爆破事故的通报》(浙水建[2006]49号)等文件精神。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200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简要回顾,我市水利系统无安全事故发生,无人员伤亡,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市安委会和省水利厅下达的综合指标之内,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会议主要从四个方面对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思想,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要求,标本兼治,真正把安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水利安全生产的认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逐步把安全生产纳入法治轨道,《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大法,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区水利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分解量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三是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省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工程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思想认识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措施部署情况,监管执法情况,在建水利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情况,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值班责任安排情况,各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各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情况,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和对各地自查项目的复查情况,水利建设工程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准入制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加大安全生产大检查力度,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使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平稳。各单位将检查的详细情况,按照台帐制度要求及时上报,并将前一阶段所做的工作和检查的具体内容以及今后的针对性措施等以书面形式于8月30日前报市水利局。四是开展水利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按照《浙江省水利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培训工作,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机埠管理人员、水库巡查责任人员、各水利施工人员、水库和小水电管理人员和行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所辖行政区域内人员合格证持证率要达100%。
局计划建设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