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沟通,争取主动,湖州市召开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座谈会

湖州市水管体制改革在市水利部门和发改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切实贯彻执行省厅关于水管体制改革精神。随着9月16日,湖州市水管体制改革市本级试点工作通过由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及市级各有关部门领导专家组成的市自验小组验收,湖州市水管体制改革得到与会专家和领导好评。9月28日,又举行了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三县两区有关部门人员与会。此次会议旨在加强部门间沟通,早改早主动,宣传做工作,进一步顺利推进全市水管体制改革。
湖州市本级水管体制改革自2001年初开始探索进行,当时由市政协牵头调研,成立了有市发改委、财政、水利等7个部门领导组成的调查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和测算,把全市所有水管单位情况编录在案。2003年7月,湖州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联系市之一。据了解,市本级水管单位共有两类,一类是治太工程中的堤防管理,另一类是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根据市本级水管体制改革方案,堤防、水闸、泵站三类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列为社会公益性单位。
在这次座谈会上,市水利局梅成副局长指出水利工程、设备老化等问题在于水管单位体制不顺,管养经费缺乏,管理单位内部机制不活等因素。市本级水管体制改革方案立足湖州实际,以点带面,可操作性强,市本级的成功经验要全面推广到县区。各水管单位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科学分类定性和定岗定位,落实管养资金,制定出合理的水价制度,来改变水利工程建一个担一个包袱的局面。
市水管处处长沈先荣要求,首先要加强领导,明确办事机构和人员。根据省厅2005年13号《加快水管体制改革通知要求》文件,要加强力度,确保2006年底全面完成。其次,各县区要确定有代表性水管单位为试点,摸清家底,明确工作职责,尽快提出方案并报批。要加快管养分离步伐,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实行分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
会上,市发改委领导作重要讲话。会议决定将派出督查组赴各县区,同时对工程养护市场化操作进行探讨,长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