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管处组织开展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督察工作
根据省水利厅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湖州市水利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已投产及在建水电工程安全度汛,市水管处于日前组织人员对安吉县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安吉县水利局及电站业主关于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实地检查了阳光水利枢纽(西苕溪电站)施工现场和孝丰电站输水渠道修复工程现场,充分肯定了安吉县农村水电站灾后隐患排查及恢复重建工作成效,并对开展水电站自查、县级检查以及在建电站安全度汛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建电站工程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四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在建水电站工程各阶段验收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督促电站业主抓紧编制完成各项度汛预案,把好审批关;依照权限,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杜绝“四无”电站的出现。已投产电站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及措施,按要求做好小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加快电站灾后恢复重建进度,确保6月前全部完成。
检查组还就开展市级督查的具体安排与县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供稿人:水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