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顺利通过初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等6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由市水文站和湖州南太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编制的《湖州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顺利通过市级部门初审。
4月3日,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市水利局在湖州组织召开了《湖州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初审会议。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等部门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对《规划》内容的介绍,并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形成了初审意见。
会议一致认为编制本《规划》是十分必要的,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是促进湖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需要,是建立健全城乡饮用水安全的保障体系的需要。《规划》编制符合《浙江省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导则》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资料详实,分析方法和规划成果合理,初步达到了规划编制所要求的深度。

供稿人:规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