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将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
日前,省水利厅下发浙水政[2006]30号文,要求各市开展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下一步将在全市开展此项工作。
按照《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我市境内共有水功能区116个。为促进水功能区的规范管理,此次确界立碑工作,将使用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制作的的界碑,设置在水功能区的交界处。按照河道管理事权划分原则,省市级河道的水功能区确界立碑工作,由市本级开展;其余的按照地域管辖范围,由各县区分别开展。此项工作已被列入明年的水政支队工作计划中。
市水政支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