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批复实施
《湖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列入《湖州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湖政办发[2005]44号)的专项规划之一,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十一五”规划工作的若干意见》(湖政办发[2004]102号)要求,近日,市发改委和市水利局联合完成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发布工作,要求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根据《湖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湖发改规划[2006]269号),我市“十一五”期间(2006—2010年),水利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统筹三大关系,构筑四大体系,实现五大转变,建设完善六大工程。
统筹三大关系:即统筹防洪安全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的关系,统筹水利建设与城市发展、旅游开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等社会经济各个层面的关系,统筹防洪工程建设与水生态环境恢复的关系。
构筑四大体系:即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调控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现代化管理和调度体系。通过建设,实现对洪水、水资源的有效调控和水生态环境的生态修复,做到“引得进、蓄得住、排得出、可调控”,以支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实现五大转变:即实现治水理念由防洪水利向资源水利、生态水利转变,水利投入由政府投入为主向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转变,水利设施由重建设轻管理向建管并重转变,水利工程由单一功能向综合功能转变,水利管理由重微观业务管理向重宏观职能履行转变。
建设完善六大工程:实施环湖大堤后续工程,完成老虎潭水库和合溪水库2座大中型水库建设,启动东、西苕溪防洪后续工程和长山河延伸扩大工程3条骨干排水河道工程,大力完善湖州中心城市、德清武康、长兴雉城、安吉递铺4座城市防洪工程,推进水库保安达标工程、河道整治工程、饮用水工程、节水灌溉工程、圩区整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等5项农田水利工程。探索建立加强洪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水资源保护制度、加强水域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全面推进水利体制改革、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等6项非工程措施。
据悉,“十一五”期间,计划总投资65.66亿元。
计建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