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副主任吴文江调研我市河道清淤工作
3月15日—16日,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文江率市人大农业环保委员会朱声庚、朱利民、林新法等人调研了我市河道清淤工作。
3月15日上午在市水利局听取了姚新民局长、市水利局副局长、市清淤办主任梅成、市清淤办副主任相锦泉的情况汇报,随后在由各县区政府、人大等领导陪同下,吴文江副主任一行冒雨实地踏勘了南浔区石淙镇四新桥港、张家兜、沈家兜港,和孚镇张村油车漾港,菱湖镇竹墩市河;吴兴区织里镇许溇村许溇、沈溇村沈溇,八里店镇塘红村塘红港、戴南村油车桥港;长兴县洪桥镇洪桥港、潼桥港、古龙村等河道清淤现场,看到清淤后河道内清澈的河水、标准的防洪圩堤、改善了村庄环境等,吴主任一行赞不绝口。调研过程中还听取了当地政府对河道清淤工作的情况汇报及当地镇、村及群众对河道清淤工作的反映。
通过调研后,吴文江对我市河道清淤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1、河道清淤工作是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亮点工程,政治意义深远。通过河道清淤,绩效显著,改善了我市水生态环境,提高了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增强了农村防洪减灾能力,改善了党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社会发展,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有百利而无一害,深受老百姓的欢迎和支持。2、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各级政府领导对河道清淤工作非常重视,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组织开展和具体实施河道清淤工作,方法到位,有序地推进了河道清淤工作,进展态势良好,群众热情高涨,反映热烈,要求加快进度,确保水环境全面改善。3、工作扎实、措施到位。为了把好事办好,主管部门工作积极努力,摸清了我市河道淤积现状,制订了市区河道清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规定可行,符合当前实际,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河道清淤办法,有力地保证了湖州市河道清淤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保障了河道清淤工作的顺利进行。
就进一步作好河道清淤工作,吴文江提出了三点指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河道清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河道清淤是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出发,把河道清淤工作作为解决农村最迫切、最关心、最直接的事情抓;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加快项目的推进。二是要进一步总结经验。要进一步总结和加大河道清淤的筹资力度;要进一步总结和完善质量评估体系,确保河道清淤的质量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有关部门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任务圆满完成;要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河道长效管理保洁机制,巩固清淤成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做好结合文章。河道清淤要科学合理地做好结合文章,河道清淤要与开展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水土保持相结合、与千村整治,示范村建设城乡垃圾一体化,长效管理相结合、与防洪减灾,低产田改造相结合、与发挥公共财政,筹集多方资金相结合、与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相结合,充分发挥河道清淤的综合效益。
市水利局、各县区有关领导在听取吴文江指示精神后,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进行贯彻落实,进一步抓好河道清淤的具体实施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