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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副秘书长严新华检查市区河道清淤试点工程建设
    供稿:  ‖  来源:张海涛   ‖  发布时间:2006年7月12日  ‖  查看2990次  ‖  

    市政府副秘书长严新华检查市区河道清淤试点工程建设


    7月6日,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河道清淤领导小组副组长严新华检查市区河道清淤试点工程建设情况。在市水利局局长姚新民,副局长、市河道清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梅成的陪同下, 严新华先后实地检查了吴兴区环渚乡后庄村和南浔区旧馆镇河道清淤建设现场并进行了情况交流。

    在旧馆镇,姚新民局长向严新华介绍了我市河道清淤实施情况和市河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南浔区和旧馆镇领导也汇报了河道清淤组织实施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严新华指出,河道清淤是我市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创建生态市、打造“平安湖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项目之一,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

    严新华指出,市区河道清淤工作从旧馆镇开始,镇政府非常重视,全镇上下大力支持,河道清淤工作顺利,运作程序规范,工作扎实,施工质量好,进度快,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通过河道清淤满足了当地老百姓发展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本质要求。旧馆镇河道清淤试点工程在组织发动、政策处理、资金筹集、质量标准等方面为全市全面推开河道清淤工作积累了经验,树立了典型。
        严新华肯定市水利局在河道清淤前阶段所做的工作,同时指出尽快研究出台《湖州市区河道清淤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政策,规范项目申报、建设管理、资金拨付、验收等程序。对河道清淤标准、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河道清淤工作与新农村村庄环境整治结合起来,标准高一点;二是河道清淤结合堤防加高加固,科学规划,尽可能减少水田堆放面积;三是区、乡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淤整治效果;四是选择条件好的河道,将清淤好的河道尽可能进行护岸、绿化等配套措施,建成一些有示范意义的景观生态河道。

    市水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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