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目前,我市河网、水库水位正逐渐回落,大多流域水位已降至保证线以下,重大险情已基本排除,未来天气没有明显降水过程。按照《湖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于10月11日0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当前,东部平原、东苕溪德清闸水位仍超保证,西苕溪中下游水位仍超警戒,部分大中型水库水位仍超汛限,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预案要求和各自工作职责,继续做好当前各项防汛工作,确保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