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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做好游客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供稿:  ‖  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6日  ‖  查看2468次  ‖  

    关于进一步做好游客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我市已受强台风“菲特”影响,6日凌晨至下午17时,全市累计雨量已达51.1毫米,最大安吉钱坑桥雨量站点101毫米。17时,台风中心位于湖州东南方约540公里的洋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仍维持14级(42米/秒),目前正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继续向西北偏西方向移动。据市气象部门预报,“菲特”最大可能于今天后半夜到明天早晨在浙南(平阳到瑞安)沿海登陆,受其影响,今天夜里到明天我市将持续东北大风,内陆6-8级,太湖湖面8-9级,并普降暴雨,山区大暴雨,预计过程雨量100-150毫米,西南山区200毫米以上。当前正值“十一”黄金周,全市游客多,特别是外地散客、团队多,部分游客还地处深山、溪沟等危险区域。市防指已于6日18时将防台风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为切实做好游客安全管理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进一步做好游客安全管理工作。
        各县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都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扎实做好本区域的游客安全管理工作,要动态排摸掌控在湖游客基本情况,研究落实游客网格化管理措施,把各项管理措施层层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同时,要及时了解掌握台风发展趋势和辖区内旅游人数、游客密集区域,认真分析防御形势,加强工作部署,明确防御重点。
        二、按照预案管理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安全转移工作。
        各地要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按照预案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企业等防风抗台宣传力度,关停漂流、缆车等娱乐项目,对交通危险路段落实专人防守,对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旅客及时撤离和疏散并转移。避免游客特别是散客进入深山、溪沟等危险区域,有效保障游客人身安全。积极疏导,并加强游客返程保安服务。
        三、按照行业管理要求,旅游部门切实做好行业指导工作。
        市旅游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旅游景点的防台安全管理的督促指导工作,特别是切实加强沿太湖地区、山区旅游景点和农家乐等危险薄弱地区的人员安全工作,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指导各县区旅游部门开展辖区内旅游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四、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各地及时报送游客安全管理情况。
        各地及市旅游局要将上述游客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包括旅游景点排摸情况、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人员疏散、撤离等情况务必分别于今晚20时,明日7时、14时报送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联系电话:2023981,传真:221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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