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简易雨量(报警)器测评结果的通告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水汛[2010]481号)的要求,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国1836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全面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简易雨量(报警)器是山洪灾害群测群防的重要监测预警手段之一,是非工程措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应用面广、使用量大,其实用性、可靠性、耐久性、经济性、易维护性等十分重要。
为指导各地选择适宜的简易雨量(报警)器产品,统一技术要求、指导生产、规范市场,受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和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制定了《简易雨量(报警)器测评办法》,确定了简易雨量(报警)器测评内容和指标(见附件1),委托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抽样检测,召开了专家测评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7个生产厂家的11种型号(系列)的简易雨量(报警)器产品进行了测评。对检测结果提出疑义的2个生产厂家,按照抽样加倍的原则对其3种型号的产品进行了补测。
经测评,7个生产厂家11种型号(系列)的产品中有9种型号(系列)的产品具有雨量监测和自动报警功能,其功能基本满足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要求,可用于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具体型号和功能见附件2)。各生产厂家要根据专家提出的改进建议(见附件3)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以更好地满足山洪灾害防御需求。用户可结合本次测评结果和厂家的实际报价、服务水平、信誉等综合选定厂家和产品。
附件一:简易雨量(报警)器测评内容和指标.doc
附件二:参加测评的简易雨量(报警)器产品型号和功能.doc
附件三:对具有雨量监测和自动报警功能的型号产品提出的建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