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公布2009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为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及度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现将各地上报的145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管理单位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部分领导调整后,相应新任领导即为责任人。
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务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规定,组织做好辖区内水库的巡视检查、抗洪抢险预案、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二OO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2009年湖州市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