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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将防汛响应等级降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供稿:  ‖  来源:陈新   ‖  发布时间:2008年6月14日  ‖  查看385次  ‖  

       关于将防汛响应等级降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目前,气象部门已解除本次暴雨蓝色预警,我市各地水情逐趋稳定,但东部平原、东苕溪主要站点及山区部分水库水位仍在警戒水位以上。按照《湖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将防汛响应等级降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地按照预案规定,继续做好当前梅雨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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