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防台风Ⅲ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10月6日下午,市气象台发布了16号超强台风“罗莎”警报。按照《湖州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和《湖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从6日18时起启动Ⅲ级防台风应急响应。为此,要求各地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从10月6日18时起,全面禁止各类船舶进入太湖,召回已在太湖航行的各类船舶回港避风,停止太湖沿岸各类商业、旅游设施营业,人员上岸避风。
二、切实加强山区小流域山洪、地质易发区和山塘水库的防范,加强巡查、加强预警,落实各项防御措施。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转移群众。
各地各部门按照上述重点,结合各地实际,认真逐一排查,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落实到位。进展情况于6日20:30前报告市防指。
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07年10月6日 18: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