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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防指:关于做好人员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供稿:  ‖  来源:沈桂林   ‖  发布时间:2007年9月18日  ‖  查看261次  ‖  

    关于做好人员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3号超强台风强度大、范围广、移速快,将登陆浙江,并横贯全省。我市将受严重影响。根据省市领导指示和防台预案,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在9月18日17:30时前,全面禁止各类船舶进入太湖,召回已在太湖航行的各类船舶回港避风,人员转移上岸。
        二、从9月18日17:30时起,停止各类太湖水上活动,停止各类高空设施作业。
        三、在9月18日18时以前,按预案和各地实际情况,完成山洪、地质灾害危害区,危房和简易工棚,病险工程危险区等各类危险区域人员的安全转移。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把危险地区人员转移作为防台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上述重点,认真排查,必要时可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妥善安置被转移人员的生活。
        2、请海事部门采取封航、公安部门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控制船只进入太湖工作。并加强与江苏海事部门的协调联系,请江苏方面同时控制船只进入太湖。
        3、各地各部门须在今天19时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防指。

    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07年 9月 18 日 14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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