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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防指:关于切实做好突发性灾害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供稿:  ‖  来源:沈桂林   ‖  发布时间:2007年7月19日  ‖  查看363次  ‖  

    关于切实做好突发性灾害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今年出梅以来,雷阵雨天气较为明显,其带来的局地性强风强降雨极易造成伤害。7月17日下午,南浔区部分地区遭受强雷雨大风袭击,造成部分农业设施破坏,直接经济损失112万元。为切实做好当前雷阵雨天气防范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突发性灾害天气的监测预报,提高预报水平,延长预见期,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防御工作争取主动。各级水文、防汛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水情,一旦发生强降雨,要按规定及时预警,部署相关防范工作,力争主动。
         二、切实做好突发性灾害的处置工作。各级防汛机构、防汛成员单位,尤其是各乡镇和基层单位,要切实加强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要按照气象、防汛部门的预警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本区域本部门的相关防范工作,确保度汛安全。对突发汛情、工程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迅速上报。
         三、切实加强各类工程安全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水库山塘、重要堤防等防洪工程的巡查与监测,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特别是对病险水库,要严格落实限制运行措施,要落实好水库安全监管责任人和巡查管理人员24小时驻库巡查制度。要切实落实各类在建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
         四、切实做好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小流域山洪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易发点的监测,完善预警机制,落实人员避洪方案。强降雨天气发生期间,各类山洪、地质灾害预警责任人要按规定及时上岗到位,开展相关预警、防范工作,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五、切实做好城乡易伤害设施的防范工作。各地加强对城乡危房、各类市政设施、广告牌、高空作业设施、各类建筑工地、电力设施等易受大风破坏设施的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要切实加强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按规定预警避风。要对各类城市防洪排涝设施进行全面再检查和调试,切实落实低洼易涝区各项度汛措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0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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