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管理
  • 防汛抗旱
  • 水政水资源
  • 水生态文明
  • 政务公开
  • 业务专题
  • 水利视频
  • 政务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防汛抗旱 >> 防汛信息
    市水文站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供稿:  ‖  来源:邵柳斌   ‖  发布时间:2007年5月29日  ‖  查看358次  ‖  
    市水文站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推进我市水文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近日,湖州市水文站组织干部职工以及离退休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学习会上,与会人员原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健全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水文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市水文站站长宋伟忠在会上强调,《条例》填补了我国水文立法的空白,标志着我国水文事业进入有法可依、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要全面领会《条例》精神,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条例》的有力实施,进一步促进湖州水文现代化建设,为构建和谐水文作出贡献。
        为进一步做好《条例》学习贯彻宣传工作,市水文站将全面征订《条例》,把《条例》发送到相关单位以及人员,做到水文职工人手一册,并组织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推荐《条例》列入水利局机关学习日学习内容,并纳入水法规宣传行列,并联合市水政处,在湖州水利系统开展以《条例》为内容的知识竞赛;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让社会公众认识了解支持水文工作。
     
     
     
    市水文站  供稿
     
                  
    上一篇: 我市举行武警、民兵抗洪抢险联合演练(防汛简报总第116期)(组图)
    下一篇: 市防指举办全市乡镇领导防汛防旱技术培训班(防汛简报总第119期)(组图)
    版权所有 湖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2-2667910 网站地图
    浙ICP备10016985号-1    公安备案号:33059102000029 网站标识码:3305000011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当前在线 人 今日访问IP: 个  
    .MSSQL版本TM
    微 信
    微 博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Pow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