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员安全转移的命令
今年13号台风(泰利) 从9月1日起将对我市产生明显影响,全市有一次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并伴有5~6级、阵风7级,太湖湖面7~8级、阵风9级大风。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命令:
一、从9月1日14时起,停止太湖沿岸各类商业、旅游设施和其他危险地区旅游景点的营业;停止各类高空设施作业。
二、在9日1日18时以前,完成下列人员转移工作:
1、太湖及沿太湖各类航运船只、渔船、餐饮船、住家船等船上人员。
2、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人员。
3、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师生及其他人员。
4、居住危房(临时工棚)人员。
三、各地各部门要把危险地区人员转移作为防台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上述重点,结合各地实际,认真排查,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妥善安置被转移人员的生活。
各地各部门将人员转移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防指。
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0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