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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人员安全转移的命令(传真电报)
    供稿:  ‖  来源:邵柳斌   ‖  发布时间:年月日  ‖  查看443次  ‖  
    传 真  电  报
     
    关于做好人员安全转移的命令


     
        今年9号台风(麦莎) 从5日起将对我市产生明显影响,有一次大到暴雨过程(西南山区大暴雨),并伴有7~9级东北大风,太湖湖面风力可达8~10级、阵风11级。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各县、区(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各部门要按照下列要求做好人员转移工作:
        一、从4日24时起,禁止各类船舶进入太湖,召回已在太湖航行的各类船舶回港避风,船上人员转移上岸。
        二、从4日24时起,停止太湖沿岸各类商业、旅游设施和其他危险地区旅游景点的营业。
        三、在5日18时以前,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人员转移的重点包括:
        1、太湖及沿太湖各类航运船只、渔船、住家船船上人员和沿湖水产养殖户。
        2、沿太湖地区商业、旅游设施和库区、湖区等其他危险地区旅游景点的人员。
        3、各类危房、临时工棚、高空作业设施的人员。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水库山塘下游人员。
        5、位于山区性河道滩地的人员。
        6、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人员。
        7、位于台风影响危险区域的留校师生。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把人员转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要针对上述重点和各自实际,实行地毯式排查,对在上述范围之外的必需转移的人员也要进行转移,必要时可采取必要措施。同时要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妥善安置。

        2、各有关地区、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立即行动,并将人员转移进展情况在5日9时、11时、17时分别报告市防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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