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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汛防旱情况反映(2005第1期)
    供稿:  ‖  来源:徐浩   ‖  发布时间:年月日  ‖  查看408次  ‖  

    湖州市人民政府防汛    2005年第1期      二OO五年三月

    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编   (总第四十六期)      十四日


    我市全面开展防汛防旱汛前大检查

        为促进全市在思想、组织、物资、技术、工程等各方面充分做好今年各项防汛防旱准备,确保度汛安全,自2月20日起,我市全面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汛前准备与大检查工作。
        针对今年春节迟,汛前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市防指对今年汛前准备与大检查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在春节前即召开了全市防汛办主任会议,并发出《关于开展全市防汛防旱汛前准备与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汛前检查工作的时间、形式、内容等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与布置。各地各部门按照市防指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在春节后迅即行动起来,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各项汛前准备工作展开了地毯式检查。
        检查工作分基层自查、县(区)防指和市防指成员单位重点检查、市防指抽查三个阶段,通过检查、整改、督办、复查,及时掌握各地防汛基本情况,切实查明防汛安全隐患或问题,扎实把各项防汛措施落到实处,为今年汛期安全度汛打下坚实的基础。今年的防汛检查,要求:一是突出重点。在对思想、组织、物资、技术、工程等各方面汛前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基础上,抓住水库、骨干堤防、城镇防洪、在建工程、险工险段等重要工程、部位和历年存在的一些老问题,彻底查清情况,落实措施。二是落实责任。把以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贯穿在整个检查工作的始终,在检查的组织形式、检查方式、检查过程、问题整改等各个环节,都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杜绝检查“走形式、走过场” 现象的发生。三是切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或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边检查边整改,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钉子精神,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将整改措施一一落实到位。
    目前,各基层单位自查已基本完成,转入整改阶段;各县区和市防指成员单位重点检查正紧张有序开展中。按计划,市防指将在3月下旬组织重点督查,并于4月初形成防汛检查报告,4月15前全面完成各项汛前准备工作。

    市水利局开展全市《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

        为提高依法防洪工作水平,规范河道管理,为我市防汛防旱和水利建设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配合市人大开展的《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市水利局将结合今年的防汛大检查,开展一次《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检查内容为1999年以来,我市在贯彻执行《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方面的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一是依法进行防洪水利规划、建设、管理和水资源保护监督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水政执法能力建设、执法工作成果及普法宣传工作情况。三是依法加强防汛指挥机构建设,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和各项度汛措施,提高防洪减灾水平工作情况。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展开。目前,正在开展自查自纠,按计划,整个检查工作将在4月20日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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