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及早开展汛前准备和检查工作
按照春节前全市防办主任会议的部署,湖州市以县区和各成员单位为工作主体,自2月20日起由乡镇及基层单位对防汛防旱准备和检查工作进行自查。
这次检查主要对汛前思想准备、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工程保安准备等准备工作开展自查,并按平原区、山丘区、城镇和开发区等对已建在建“治太”骨干工程、骨干河道、重点圩堤、重点灌区、水库山塘、水毁工程及城镇防洪工程等水工程安全进行检查。
同时,从3月5日起湖州市各县区和市防指成员单位在听取自查基础上将进行重点检查,市防指在听取县区及市防指成员单位检查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将进行重点抽查,于4月15日前全面完成汛前准备与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