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出台《小型水库巡查管理考核考评办法》
自开展实施水库专职巡查管理工作两年多来,通过各种形式检查、监督和培训,我区的水库巡查管理状况有较大改观。结合我区实际,在原来有关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吴兴区小型水库巡查管理考核考评办法》。本办法考核考评可操作性强,考核条块细化明确,非汛期和汛期扣分程度不同;采取奖罚分明措施,提高水库巡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结合检查、抽查、暗访情况,采取乡镇、区主管部门分级考核,每季度评定一次,全年取四次考核平均分综合评定得分的办法。对考核考评不合格的巡查人员及时进行更换。同时将考核办法及时分发至每位巡查人员,并进行宣传教育。
通过这个方法的出台和具体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水库巡查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水库巡查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水库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吴兴区水利局吕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