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组织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指示精神
7月18日,接到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组织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的紧色通知》传真电报后,湖州市水利局针对本市实际对水库安全隐患及责任制实行再排查、再落实。
一是防汛预案再完善。要求各乡镇、重点小(三)型及小(二)型以上水库,严格执行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根据病库限蓄,险库放空的原则,对病害水库的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及空库度汛预案进行再落实。
二是对二、三类坝及水库的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市防指要求各个乡镇对二、三类坝及水库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各县政府。市里也将组成专门抽查组对各乡镇实行明查暗防。
三是水库保安巡查力度再加大。市防指要求各县区政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防汛防旱,对水库安全巡查制度实行再落实;要求各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水库的管理,及时处理水库安全隐患,加强水库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水库安全巡查员,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水库安全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尽心尽责,做好水库安全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