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对矿山企业水土保持管理出重拳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和湖州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材料需求急剧增加,建材价格不断攀升,导致湖州市区出现劈山、开矿、采石现象加剧,由于矿山企业大多采取粗放型经营,重开采、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加速了地表植被的破坏和水土流失。特别是沿河矿山企业采用水冲工艺将生产过程中的大量矿渣、泥浆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导致河道严重淤积和水质污染,行洪安全受到严重影响。
为此,湖州加大了水土保持治理力度。一是坚决关、停、并、转一批小矿山,凡在划定禁采范围内的所有矿山则由政府分期分批收回采矿权。二是加大矿山技改整治力度,严格控制新建矿山,从2003年起两年内一律停止审批新办矿山企业。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总量,将现有年产近亿吨的开采能力,逐步减少到5000万吨/年以下。四是对废弃矿山及时还土复绿,并计划投资对鹿山、仁皇山、堂子山、黄芝山、保永、洋东、西山、馒头山、道场坞等9个矿区实施复土还绿和综合治理,治理总面积达201.5公顷。前5个矿区已经组织实施,治理面积达到134.9公顷亩,占治理总面积的66.94%。
今年年初,又出台了《关于矿山企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通知》和《关于集中整治和规范沿河设施通知》两个文件,对原市区境内早期开采的54家石矿督促补编水土保持方案,使之全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目前,已有25家矿山企业完成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