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管理
  • 防汛抗旱
  • 水政水资源
  • 水生态文明
  • 政务公开
  • 业务专题
  • 水利视频
  • 政务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业务专题 >> 机关党建
    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供稿:  ‖  来源:机关党委   ‖  发布时间:2013年1月30日  ‖  查看2750次  ‖  

     

    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强调,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

      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要改进调查研究,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要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要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上一篇: 长兴县水利学会组织水利专家对清水入湖工程建设进行业务指导
    下一篇: 浙江省委“六个严禁”
    版权所有 湖州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572-2667910 网站地图
    浙ICP备10016985号-1    公安备案号:33059102000029 网站标识码:3305000011
    您是本站的:第 位访客  当前在线 人 今日访问IP: 个  
    .MSSQL版本TM
    微 信
    微 博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Pow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