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环境,真实反映申报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将本年度我市申报水利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共19工作业绩项目、承担角色等进行公示:
1、根据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规定,申报人员的编制性质必须为非公务员、非参公人员。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业绩真实性等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如接到有关举报,将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5、公示时间自2018年10月30日起至11月7日止,共7天。
6、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603),
邮编:313000。
附:水利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
2018年 10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