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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供稿:规计处  ‖  来源:湖州市水利局   ‖  审稿:办公室  ‖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9日  ‖  查看2263次  ‖  

    说明: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委托开展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法规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本公示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随着工程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

    2.建设背景及建设目的: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是国务院批复的《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2013年修编)》水利工程建设中要求实施的工程项目。工程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流域防洪能力,保护、改善南太湖及入湖河道水生态环境,保障流域供水水质安全,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沿湖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内容包括环湖大堤堤防加固工程、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和湖滨带生态修复等三项:①环湖大堤加固工程包括堤防加固约12.61km,其中长兴段9.14km,湖州段3.47km;口门建筑物工程14座,其中新建13座入湖河道口门,重建大钱闸;桥梁工程2座。②长兴平原入湖河道整治工程主要分布在常丰涧、夹浦港/吴城港/秋龙港、沉渎港、双港、合溪新港、长兴港、杨家浦港、张王塘港等8条河道,工程包括河道拓浚14.61km、护岸堤防治理1.96km、新建及拆建支河口门建筑物123座、重建桥梁17座。③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湖州市区太湖沿线长约22km生态修复。工程总投资为共 245549.48万元。施工工期为36个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概述

    施工期:(1)工程疏浚施工产生的悬浮物扩散引起受纳水体浑浊度增加,对疏浚河道的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2)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的排放会对周边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3)施工机械、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降低施工区附近声环境质量;(4)施工弃土、渣、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若处理不当可能带来一定程度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发生;(5)来自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等产生的废气会对周边空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6)工程建设对区域景观格局略有影响,改变占地类型,对施工范围内各类水生和陆生生物产生暂时性不利影响;(7)工程施工对道路交通、人群健康可能产生暂时性不利影响。

    运行期:(1)堤防加固工程可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及湖滨带生态修复工程可改善南太湖及入湖河道的水生态环境;(2)重建和新建闸站运行时,将使周边区域一定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但总体影响不大;(3)闸门泵站的管理人员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4)行洪期间泵站外排水对太湖湖区水环境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1)在各工程施工工区废水相对集中地设置现场处理设施,收集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外运至当地环卫所。(2)可通过设置防污帘降低疏浚施工引起的悬浮物增量带来的不利影响。(3)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养护;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尽量远离居民区;设置隔声屏障,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人为噪声。(4)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减少施工废气和扬尘对外环境的不利影响;定点定位建筑材料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和位置,采取适当的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弃土场布置远离居民区。(5)产生的施工弃土弃渣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集中清运处置。(6)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设立公告,明确工程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和施工内容。(7)合理设计材料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高峰时段和交通繁忙路段。(8)采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范施工活动、合理安排施工季节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工程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干扰,对发现的保护级生物采取移栽、放生等保护措施。(9)保护文物,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停止作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占压文物按照文物部门要求进行保护或重建。

    运行期:(1)拆除重建及新建的闸门、泵站要采用适当的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加强堤顶道路交通的管理,限制车辆的行驶速度,确保车辆噪声的达标排放。(3)运行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生活污水纳管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是一项防洪项目,工程建成后将完善太湖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改善南太湖及周边河道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中对工程河道、南太湖局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移民生产安置及生活安置等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衡量,本工程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为: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调查主要事项为:

    您是否听说过有关本工程的消息?

    本工程的施工可能对您的生活带来不便和干扰,您认为主要的影响将是?

    对施工期造成的暂时影响,您所持的态度是?

    您认为工程施工期对自然环境中什么影响最大?

    您认为工程运行期对自然环境中什么影响最大?

    您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是?

    为缓解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您对本工程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话、邮政信件和网上邮箱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为准。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网址http://www.hzwr.gov.cn链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自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或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或者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湖州段建设单位: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红旗路103号水利大厦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72-2667893

        长兴段建设单位: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404

        联系人:殷工           联系电话:0572-602390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12号
        地址:上海市逸仙路388号        邮编:200434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1)65427100转2730;Email:lijf@sidir.com


        附件:环湖大堤(浙江段)后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湖州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长兴县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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