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良性运行机制,近日,安吉县出台《安吉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办法强调,考核评价采用自评、复评、抽评三种评价方式。即行政村(社区)自评、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社区)复评、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对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抽查评。
办法明确,评价结果与安吉县小型水利工程维修管护资金挂钩,考核所对应的两部分资金具体发放将根据《安吉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所列要求执行。
下一步,该县将严格按照《安吉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出台的相关改革办法和机制,通过对村级水管员规范培训,建立改革智能化管理平台,强化试点灌区的示范效应等方法继续深化改革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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