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市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安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8年8月24日至30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市财政局联系人:吴强,电话:0572-2150113
市水利局联系人:高勤,电话:0572-2667918
附件:2018年市级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水利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