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水土保持依法行政,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长兴县水利局多措并举,加大水土保持审批、监管、验收工作力度,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规范落实项目审批。为规范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工作,长兴县水利局制定了《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本次专项行动对2015-2017年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条件的,完善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同时,对拒不履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的单位进行立案查处。据统计,本次专项行动共计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81件。
二是召开水保专题会议,加强部门密切合作。召开全县水土保持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分管副县长杨永章主持会议。会议指出,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强化宣传提高全民水保法制意识,县水利局要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各乡镇(街道、园区)要配合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审批、验收工作。此外,县水利局通过与县发改委、经信委和有立项审批权限的泗安镇、煤山镇、开发区联系,获取项目基本信息,督促企业及时履行水土保持审批手续。
三是精简审批服务流程,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以“标准地”、“企业承诺备案制”等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区域洪评和区域水保开展工作,目前已完成开发区、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新能源小镇、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图影演艺小镇等5大园区的区域洪评和2大园区的区域水保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创新了审批监管模式,提高了审批服务效率,减轻了企业审批负担。
四是强化项目水保管理,全力推进水保验收。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长兴县水利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全县范围内190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并建立项目动态数据库,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对完工项目及时告知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备案。今年上半年,共计完成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51项,下半年将继续推进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工作。